博兴县人民政府100万电子消费券免费发放
5月22日正式开启
为贯彻落实《滨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若干政策的通知》(滨政字44号)要求,刺激消费潜力释放,撬动消费市场,决定开展博兴县电子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发放对象:面向博兴县所有市民
二、发放时间: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3日
三、微信发放金额:
1、100万元餐饮、商超、文旅等行业投放消费券6万张。
2、4万张10元券(消费满39元可用)、1.5万张20元券(消费满79元可用)、4000张50元券(消费满199元可用)、1000张100元券(消费满399元可用),共计100万元。
四、领取规则:2020年5月22日0时开始至2020年5月22日24时用户通过通过个人微信号进入“政府消费券”小程序报名抢券。2020年5月23日上午10:00通过微信随机派发消费券,收到消费券的用户将收到微信提示,消费券自动存入微信“卡包”。每人仅限获得一张电子消费券。
五、有效期:消费券有效期自发放日起14日内有效,逾期作废,作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
六、参加活动的商家:面向博兴县域内线下所有符合条件的餐饮、超市、文旅等门店。
七、领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