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中国人寿博兴支公司与博兴县计划生育协会召开“全县家庭安康工程启动暨计生协会工作会议”。
计生家庭:就是指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年龄在1-65 周岁的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均可参保(每户投保人数不超过 4 人)。每户每年 100元/份-520元/份。
“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因遭受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因意外在一级以上(含一级)公立医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520元套餐在以上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因新冠状肺炎导致的身故责任。
保 费 | 意外身故 保险金额 | 意外伤残 保险金额 |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 | 新冠肺炎身故 保险金额 |
100元 | 50000 元 | 50000 元 | 12000 元 | —— |
200元 | 100000 元 | 100000 元 | 24000 元 | —— |
365元 | 200000 元 | 200000 元 | 48000 元 | —— |
520元 | 200000 元 | 200000 元 | 48000 元 | 500000元 |
1、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照身体残疾程度及残疾项对应的给付比例,按人均保险金额内给付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人均身故保险金额给付。
年龄在49岁以上的失独父母,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可把计生伤残家庭等也纳入保障对象。
“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保障计划”保障因遭受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及因意外或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
保障周期为1年。保费为100-300元/人/年。保费来源可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助和个人缴费为辅。
村居、社区计生专干及村委会书记。保险公司出资30元/人、村居或个人出资30元/人,为村居计生协会成员购买60元/人的意外伤害保险,村居或个人未出资的,市里将不予配套出资。
2、产品责任
“计生专干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计划”保障因遭受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及因意外在一级以上(含一级)公立医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
保 费 | 意外身故保险金额 | 意外伤残保险金额 | 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金额 |
60 元 | 30000 元 | 30000 元 | 5000 元 |
“疫苗卫士保障计划”保障赠送对象是滨州市常驻户口0-3岁(出生日期:2017年5月1日-2020年5月1日)婴幼儿。
2020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
本活动赠送的“疫苗卫士保障计划” 保障 0-3岁婴幼儿在经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一类疫苗后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残疾的医疗责任(以预防接种门诊及医院出具证明为准)。
疫苗卫士保障计划 | 保障责任 | 保障金额(万元) |
疫苗异常反应 | 身故 | 5 |
残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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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卫士保障计划”所承担保险责任以《国寿预防接种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和赠险保单所载保险责任为准。
“分娩无忧保障计划”保险主要赠送对象是滨州市常驻户口怀孕妇女。
2020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
本活动赠送的“分娩无忧保障计划“保障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分娩的孕妇因分娩及医疗责任导致的身故、伤残。
分娩无忧保障计划 | 保障责任 | 保障金额(万元) |
孕妇因分娩或医疗意外 | 身故 | 1 |
残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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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无忧保障计划”所承担保险责任以《国寿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利益条款》和赠险保单所载保险责任为准。
<;section style="background-image: url(" wx_fmt="png");background-position:" center="" background-size:="" background-repeat:="" padding:="" box-sizing:="">;注:1、“疫苗卫士保障计划”及“分娩无忧保障计划”赠送及承保流程:由各镇(街道)村居或社区计生专干工作人员作为具体负责人,收集群众投保信息,提供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博兴支公司联系人给予承保出单,保费由中国人寿滨州分公司承担。
2、个人购买“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可就近到所在单位、村委会或镇(街道)卫健办办理投保、登记、缴费手续,镇(街道)卫健办进行登记汇总,及时进行承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