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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博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为一贫困家庭申请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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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1/15 17:03:13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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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205国道由南向北行驶,当行至城东大市场路口处时,与由东向西孙某林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孙某林受伤,两车损坏,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孙某林被送往博兴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脑挫裂伤、脑室出血、轴索损伤、头皮裂伤、头皮血肿、胸部闭合伤、吸入性肺炎、右骼骨骨折、右内踝开放性损伤、右胫骨骨折。抢救共产生医药费37201元,事故科办案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到当事人亲属,开具了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协调保险公司垫付18000元的医药费,除去其他垫付,还需8201元的救助款项。为了能让患者得到及时的救治,我大队办案民警主动联系其家人,告知其到博兴县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站申请救助基金。经过救助基金各级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成功为孙某林申请到了救助款项,受到了伤者家人的感激。(通讯:王延强 责编:孙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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