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大常州还有这么嚣张卖假烟的商家,作为一只老烟枪,看了帖子还真不能忍。事情原委:发帖人去买烟过程中碰到了卖假烟的商家,以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条假的软中华,回去要说法的时候就被暴脾气的老板一顿怒怼,看发帖人的描述老板还真的有点生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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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卖假烟却就只有一个行政警告???实在有些费解,于是来找了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顺便也给自己涨了点知识,特此分享给广大网友。1.销售假烟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当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5万元以上时,即成立犯罪: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那么,这么看来的确是不满5万,按理说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这点没毛病。2.行政处罚。依据《***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制品”的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专卖品的,由***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专卖品公开销毁。
仔细一读竟然觉得自己有些法盲了,以后得好好的给自己普普法。也没搞懂这个违法销售总额是指卖出去的一条假烟的600块还是说剩下的6条未卖出的假烟也算销售总额???
无奈只能继续求助百度,在某个律师网站上,也有网友提出了这个问题,下面的几位律师给出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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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犯罪金额和销售总额也有些分不太清,如果有懂法律的朋友可以帮忙解答一下是怎么算的。
不管怎样,退一步来说,没有卖出的假烟不算销售金额的话,卖给发帖人已经卖了600块肯定是算销售金额的,那为什么不罚款,不是说好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么?怎么说至少也得120元-300元啊,一点也不罚就说不过去了吧???
特此问问***局,是不是这么回事,规定是不是要罚款的?就没收了给警告其他商家看到了会是什么态度?
一只老烟枪,为了烟民的尊严争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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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日已更新:买到整条假烟打12313居然叫我明天再进行投诉,已下班!老板全程叫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