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
5月23日凌晨4点半,博兴法院第六次集中执行行动再次开始。本次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22人,拘传到庭9人,当日履行义务6人,履行到位金额6万余元,腾退土地1.4亩。因拒不履行义务拘留3人。
请随小编观看三个执行小组的部分执行现场情况:
被执行人:王某茂
案由:健康权纠纷
4点55分,执行人员到达锦秋街道办事处湾头村王某茂家中,敲门未应答,执行人员经门缝发现有一穿蓝色上衣貌似被执行人的男人出现在院子里,又迅速折返回了屋内。后又敲门五六分钟其妻子将大门打开,谎称其丈夫不在家。
执行人员虽坚信王某茂在家,但到处寻找不到王某茂。
最后,执行人员发现天花板上有一处能容纳一人通过的大洞,其妻子一句“他可是有心脏病,如果犯了病,你们谁来负责任”,执行人员顿时明白,王某茂肯定藏在此处。多次叫其下来,没有动静,法警爬上了天花板,发现被执行人王某茂正藏于天花板与屋顶之间的空隙里,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茂拘传到案。
被执行人:郑某纲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5点30分,执行人员再次来到锦秋街道办事处西闸村郑某纲家,大门依旧紧锁且被执行人将门锁用塑料布包了起来。两名法警再次爬梯入户,检查后确定家中无人。
郑某纲家的院墙外装有两个摄像头,有意逃避执行,难以拘传。
被执行人:张某义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6点50分,到达乔庄镇陈家荒村,执行人员在街上认出被执行人张某义,将其拘传。
被执行人:张某春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8点23分,到达博兴县北关某沿街房,楼下防盗门紧锁,相邻楼道内有人正好外出,经与其协商后,同意将门打开让执行人员进去看看能否从二楼窗户进去,但法警爬上后发现无法通过。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通话交流,法警在门外喊话、敲门,被执行人经受不住心理攻势,自己开门出来。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案。
被执行人:刘某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4点50分,到达博兴县城某厂宿舍,被执行人在家,久敲门无应答,十多分钟后,刘某终于将门打开,执行人员将刘某拘传。
被执行人:李某东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5点15分,到达庞家镇大宁村,李某东家大门紧锁,敲门十多分钟,开门后发现被执行人不在家,其妻子和孩子在家,让其家人通知李某东两日内到庭履行义务。
被执行人:许某庭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5点30分,到达庞家信用社旁沿街房。执行人员得到确切消息称许某庭在其店内休息,路过其店面时,执行人员从前门后门一起拦截,几分钟后被执行人主动下楼开门,执行人员将其拘传。
被执行人:张某山
案由:林业承保合同纠纷
5点50分,到达庞家镇巩庄村张某山家中,被执行人在家,将其拘传。
被执行人:胡某成
案由:林业承保合同纠纷
6点,到达庞家镇巩庄村胡某成家中,被执行人在家,将其拘传。
被执行人:李某立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6点15分,到达陈户镇纪吕村李某立家,被执行人家门紧锁,家中无人,后又到同村其父家中查看,家中同样无人。
被执行人:邵某松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6点40分,到达乔庄镇西小村,到达时邵某松家还未开门。
将门叫开后,将被执行人拘传。
被执行人:刘某华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7点,到达乔庄镇魏家村刘某华家,大门紧闭,敲门十多分钟无应答,随后在其家门上留下督促履行义务通知,并让其邻居通知被执行人及时到庭履行义务。现刘某华已经到庭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陈某俭
案由:健康权纠纷
8点20分,到达城东街道办事处鲍陈村陈某俭家中,到达时被执行人在家,因其年逾七十且卧病在床,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未将其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