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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博兴县组织开展“普法进宗教场所,我与法同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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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8/29 8:55:35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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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树牢法治意识,不断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8月27日,县委统战部联合山东省王宁律师事务所、湖滨镇开展“普法进场所、我与法同行”活动暨法律顾问签约仪式。

县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孙同河,山东王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黎金娥,县统战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太智,县委统战部宗教室主任梁建中,县委统战部民族室主任解涵峰,镇党委副书记、政法统战委员王鹏,镇党委宣传委员郭程,湖滨镇各宗教团体负责人等参加。活动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统战委员王鹏主持。

孙同河致辞,并就此次活动开展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充分认识“法律顾问进宗教团体”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宗教团体要将学习法律法规作为维护宗教团体自身合法权益、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自觉加强对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宗教治理由治标不断向治本深化,实现宗教工作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三是要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各位宗教团体负责人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借助“送法上门”的有利条件,当好宗教团体的领头雁,积极引导教职人员与信教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在各自教义下、在道德规范下开展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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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金娥律师表示,将积极发挥专业作用,教育信教群众依法信教,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侵蚀,引领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凝心聚力,切实维护宗教团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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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中,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与法律顾问黎金娥律师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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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黎金娥律师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解读了《民法典》相关知识,让信教群众更精准地掌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最新规定,提高宗教界人士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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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宗教场所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为我县宗教事务迈入法制化奠定了坚定基础。同时,为构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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