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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原创]一个萦绕在我心头的问题,我们是否应当相信法律?

  • 临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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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3/22 0:11:10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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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记得在本吧《驳匿名者<有权必贪,说明了什么?>一文》和《我玩不起钱你玩不起命》的贴子中,均涉及到了是否相信法律的严肃话题。而且在后面一贴中,我在回复里说:“工人与老板发生肢体冲突,工人受伤致残,那么工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大体意思)”。此言一出,引起了不少非议,有人评价我:要么年龄小点、要么许知识浅薄、要么许头脑简单。并告之‘现在的法律是为有钱有权之人开的’!对此,我不否认现实中法律所存在问题的复杂性,但当我看到许多案件通过法律公正顺利解决和部分案件难以通过法律公正快速解决时,我更坚定了我的观点,即:大部分案件能够通过法院公正顺利的解决,小部分案件因种种原因难以通过法院公正顺利的解决。

二、惭愧的讲,我对法律了解不多,基本等同于法盲。以前在学校学习过《法律基础》一书,现在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我知道法律是极其复杂和系统的,它有许多研究方向,想深入其中任何一个分支方向都很不容易。对于法律,我抱有敬畏之情,也认为法官是伸张正义的使者。如果法官不公正,坦率的讲,我在感情和理智上难以接受。因为: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如果连法律都不能让我们相信,那么我们还能相信什么?可是,严峻的社会现实让我们痛心:“虽然大部分案件能够通过法院公正顺利的解决,可是仍有小部分案件难以通过法院公正顺利的解决。”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你们在求索,我也在求索。

三、各位尊敬的法律工作者,请不要笑话一个法盲对‘法律所存在问题’的一家之言,我所说的肯定有许多不妥之处,请你们多批评指正。在此,我不会针对某县怎样怎样,谈论一番。我们一起将目光放长远些吧,再长远些,是的,针对全国。我觉的‘小部分案件难以通过法院公正顺利解决’的原因主要有三个:1、公权力问题。2、原、被告问题。3、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方面。

四、1、公权力问题。此问题至少包括两个方面:
A、各级法院领导的态度。法官都是法律人员,专业人才。而院长、副院长们有许多不是专门的法律专业出身,而是从行政工作岗位上调过来的。这就形成了外行领导内行的问题,我们知道行政工作领导一般脑筋活,交际广泛,善于处理各种关系,于是一种上级权力对法官的影响就存在起来,可能影响公正性。

B、具体庭审法官的态度。法官也是人,也有亲戚朋友,如果在本辖区讼诉的案件,人们肯定会通过各种关系或方法同法官靠近乎。同时,法律条文也是具有弹性的,并不是规定的那样死,法官也有一定的权限,比如:法官判他3至7年均可。判他3年,叫以人为本,促进河鞋;判他7年,叫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总之,法官会在他的权限范围内做出他认为正确的判决。

五、2、原、被告问题。此问题至少包括三个方面:
A、受害方(原告)法律知识的缺失。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平时在生活中我们很难想到为将来可能存在的官司局而刻意去收集证据。真正发展到双方对抗性的官司局面时,想收集证据更是难上加难。这样就可能出现一种情形:于法于理都对你有利,可是你缺少相应的证据,法院不能支持你,判你败诉。于是你象受了委曲一样,逢人就道法律不公。

B、侵害方(被告)的***能力。这一点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如果把公权力部门比作鸡蛋的话,被告就是苍蝇。被告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会千方百计的想办法,拉拢公权力人员,力争做到对自己有利的判决或干脆不立案。拉拢手段不外乎人情关系、权钱交易等(或许还有我们想象不到的高级手段)。同时,被告方还有可能对原告方进行种种威胁,迫其撤诉。此时,我们就会感慨:被告方何其艰难!原告方何其嚣张!法律何其萎靡不振!

C、泼皮无赖的恶人先告状行为。不可否认,在所谓的受害方(原告)中有一些人是泼皮无赖。他们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补风捉影的为无辜的被告人捏造一些罪行,以达到让被告人下台或进监狱或报复被告人的目的。然而当法院或纪检委查无此事时,他们便会装出一副受害者的模样公开叫嚷:‘法律不公’,于是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也跟着叫嚷起‘法律不公’来。对他们的这种行为,用一句俗语可以概括:‘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六、3、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方面。此问题至少包括两个方面:
A、人治大于法治的思想仍然残存。我读过一个真实的实例,下面摘录一部分(此事例全文在‘京衡律师集团欢迎你’网站中):“有一位温州企业家亲身经历的一件小事。他说某省有一个军警企业,欠他的企业80多万。起诉后,当地的中级法院审了很长时间判不了。他去了四趟,法院说:我们执行死刑案件都要找他们帮忙的,你告他们我们怎么审得了!过了一年多,最高法院一位副院长带团到温州,正好考察到他的公司。他在汇报时说中国没有法律。院长问怎么回事?他就说了这事。正好这个团里某省高级法院院长也在,见状立即打电话回去核实,中级法院说有这个事。最高法院的领导说,请你相信法律。不久,某中级法院没有再开庭就发出了判决书,执行都没有申请,80多万一分没少连利息都回来了。”这件事说明了什么?说明法律已经给他依法讨回公道吗?那么如果最高法院某副院长不带团到温州考察到他的公司,法律还会依法给他讨回公道吗?显而易见,我们都已看到,此事的解决,不是依靠法律,而是依靠权力。我国的法治,有些时候实际上是一种“权力化的法治”,是“人治的法治”。

B、人性中的自私面。一个人常常由自己的自私面发展出三大恶习。1、发展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态度。就象我们在公共汽车上看到有小偷偷东西,而不会出声一样。2、发展出即得利益者的因循守旧、得过且过的保守态度。这个保守态度是鲁迅提出的国民三大劣根性之一。(精神胜利法、奴性、保守性)3、发展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贪念。这个贪念就是公权力部门这只蛋的其中一个缝。(我认为至少有三个缝,分别是人情、人治、贪念)。此时此刻我想起了最高法的黄木公有同志。由他,我知道了国家贪腐的程度。也知道了国家反贪腐的力度。

七、怎样解决上述问题?我不敢妄加评说,无法拿出具体对应的办法,这也不是‘象我这样没有在公检法部门工作过、没有真正打过官司的’法盲所能解答的问题。有人说,现在的社会秩序不好。我想,如果没有法律,社会秩序会更不好。如果社会现实真如有些人所言‘现在的法律是为有钱有权之人开的’,那么,这不仅是我个人认识水平浅薄的悲哀,更是整个社会残酷现实的悲哀。
一个问题,如果不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当然还有其它途径,比如:协商、行政、躲避、暴力等。法律只是其中的一条途径,最好是不通过法律,双方在协商之中解决。我也知道法律的公平公正是相对而言的,不是绝对的。我相信法律,法律能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许多问题,但不是所有问题。当法院的判决不符合我们的心意时,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完全相信法律的人是弱智,完全怀疑法律的人是痴呆。(完)
  
  • 临渊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2/3/22 2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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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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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审核完了,油压千斤顶,上去喽。
  
  • 善待自己
  • 发表于:2012/3/23 9: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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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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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信么,不信人家拿法来压死你
  
  • 才各丰共
  • 发表于:2012/3/23 1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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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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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钱,有钱能使鬼推磨。法律也没有公正,还能信什么
  
  • 光华
  • 发表于:2012/3/23 1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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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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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老百姓就该规规矩矩滴相信,但是人家有权有势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 素锦流年
  • 发表于:2012/3/23 11: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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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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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的判决不符合我们的心意时,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完全相信法律的人是弱智,完全怀疑法律的人是痴呆。

这话说得相当有水平,支持
  • 丑夫
  • 发表于:2012/3/27 5: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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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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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字见血,仿佛剔骨刀啊!

只是“四、1、;五、2、;六、3、”是否不当?
  • 风过千帆
  • 发表于:2012/3/27 8: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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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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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啊,估计以后就是另一个李敖啊
我是好人!做坏事从来不留名。。。。嘎嘎。。。。
  • 飞絮无影
  • 发表于:2012/3/29 9: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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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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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太有才了,你的东西很适合网络!
原来你也在这里……
  • 似水流年
  • 发表于:2012/3/29 1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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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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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的判决不符合我们的心意时,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完全相信法律的人是弱智,完全怀疑法律的人是痴呆
  • 似水流年
  • 发表于:2012/3/29 11: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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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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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的判决不符合我们的心意时,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完全相信法律的人是弱智,完全怀疑法律的人是痴呆
  • 这个世界不安全
  • 发表于:2012/3/29 11: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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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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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不信也不能太信
  • 永远的曲阜
  • 发表于:2012/3/30 16: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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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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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字见血,仿佛剔骨刀啊!
  • 写意农场
  • 发表于:2012/3/30 1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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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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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楼主很了解内情
  • 素颜
  • 发表于:2012/4/2 10: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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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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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喜欢~
黑白曲线,谁落兮了岁尘。
  • 相忘江湖
  • 发表于:2012/4/5 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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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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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任务主要是创收,那有时间管你们那些破事
  • 鱼木木只
  • 发表于:2012/4/5 8: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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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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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已经自己知道答案了还萦绕心头干吗
  • 秋风已过
  • 发表于:2012/4/5 1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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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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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忘江湖
  • 发表于:2012/4/13 17:04:27
  • 来自:山东
  1.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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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鱼木木只 发表于 2012-4-5 8:50:39 :
你都已经自己知道答案了还萦绕心头干吗

知道答案了但很迷茫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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