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四)。其中涉及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博兴某贸易商行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2年1月5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调查有关化妆品违法宣称促进睫毛生长功效问题通知》,对博兴某贸易商行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商行在其淘宝网店铺展示页面中对“丰添睫毛滋养修护精华”这一产品,存在宣传促进毛发生长功效的虚假广告用语,而上述产品的批准文号为“国妆备进字J201713413”,且经批准的产品性能、功能无上述宣传的功效。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淘宝店铺内发布更正性的广告或声明,依法对其作出罚没款共计9495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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