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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