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野生中华蟾蜍案,该案由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系惠民县首例捕捉蟾蜍的非法狩猎刑事案件,极具代表性和警示教育意义。
案件经过
麻雀、壁虎、野鸡、野兔、蛇类等1700多种动物都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国家“三有动物”。
法官提醒
生态文明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增强法治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积极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绿水青山,共同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新滨州综合惠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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