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博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曝光力度。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突出违法车辆】
【典型事故案例】
在滨州市博兴县,范某某驾驶一重型货车沿省道228线由北向南行驶至一路口北侧50米处变更车道时,与右侧顺行行驶的一小型轿车相撞,两车损坏,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该起事故中,重型货车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小型轿车驾驶员无责任。
交警提醒: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事故多发路段】
228省道110KM+390M处到119KM+610M处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终身禁驾名单】
王某江,男,3723281966******90
禁驾原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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