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明先后在博兴县公安交警大队、村党支部工作。从警期间连年被县公安交警大队表彰为“先进个人”。多次参与或主动抢救在交通事故中的受伤者。2011年3月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以来,他建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重点解决行路难等民生难题,整治村容村貌。疫情期间24小时轮岗值班。先后被党委、政府表彰为“农村公路网化工程先进村”、“优秀村集体”“县级文明村镇”。他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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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刘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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