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秦皇水岸8号楼1单元101室买受人,于2017年10月30日购买该房屋,与新鸥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该房屋应当于2020年6月30日前交付买受人使用。本人于2020年7月1号收到新鸥鹏书面交房通知,并于当日到新鸥鹏交房现场办理交房手续,交房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本人所购房源为8号楼1单元101室,开盘当日选房时,黑心开发商工作人员明确此房屋是8号楼东单元东户A1户型,并告知左前方为小区公园,无遮挡,采光好,且营造紧张氛围诱使我在短时间内选房,而交房时,本人持交房钥匙无法打开8号楼东单元东户房门,后被告知8号楼1单元101室为西户,且不是A1户型。整个小区屋设置西户为1号房,楼上不是201,并无先例,严重欺骗消费者,属于欺诈。
2、因纠纷查阅合同,发现合同标识户型位置的平面图有篡改痕迹,包括开发商调取的备案合同,均有改动痕迹,黑心开发商篡改合同,伪造签名指印,不仅没有合同约束效力,而且还要承担伪造签字捺印的相关法律责任,开发商毫无诚信,丧尽天良。
3、后又经多方核实,包括住建局备案图纸证明,开发商交付与本人的商品房为无障碍住房,并非我们正常购买的标准住宅。
以上问题发生已经8天,开发商未给出任何处理方案,每次找他们都是领导要开会解决,每次都是领导不在,领导还没开会这种理由搪塞我们,迟迟拖着不给解决。借此问一下新鸥鹏,你们这样昧着良心赚老百姓的血汗钱,你们心安么?问一下新鸥鹏的工作人员,你们这样帮外地人坑骗自己同乡,赚的钱给孩子买奶粉的时候不怕孩子跟着你遭报应么?
请求媒体爆料黑心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