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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山东省公布网络违法经营十大典型案例

  • 熊熊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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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俱乐部成员摄影俱乐部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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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5/11 16:47:19
  • 来自: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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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11日 08:37   来源:齐鲁晚报
 
为深入揭露网络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警示网络经营者,10日,省工商局公布了近期各地工商部门查办的十起网络违法经营典型案例。其中多起案例中,经营者皆因网络售假、无证经营而受罚。
网店售冒牌手机
济南韩某自2009年以来,通过其在淘宝网上开设的网店销售假冒名牌手机,且销售数额巨大。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办公地点及仓库实施检查,当场查获标注三星、诺基亚、苹果、HTC、摩托罗拉等五种注册商标的手机2051部和手机销售资料。经三星手机公司有关人员初步认定,现场存放的三星手机全部为假冒产品,仅假冒三星手机按正品价格核算货值近30万元,上述侵权商品货值总额近200余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
今年2月24日,济南市工商局历城工商分局按照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淘宝开店卖假包
青岛王某通过淘宝网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摄影器具包。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王某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查扣涉嫌侵权的摄影器具包380个及部分经营资料。
经查,当事人王某于2004年在淘宝网上注册网店,至2010年7月23日,销售假冒上述品牌注册商标的摄影器具包交易记录达1万余条。其中2009年12月20日至2010年1月26日的308次交易记录,销售额达106205元。现场查扣的假冒注册商标的380个摄影器具包,按正品价格核算货值约23万余元。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因该案涉案金额巨大,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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