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驾驶人朋友都知道
饮酒驾驶一旦被查获
将面临驾驶证暂扣6个月
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然而,对于“二次酒驾”的处罚
大家了解多少呢?
2019年2月23日14时15分左右,博兴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博城五路立交桥下开展午间酒驾查处行动时,一辆白色轿车由西向东驶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神情紧张,车内有一股酒味飘出。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件,可驾驶员始终拿不出驾驶证。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吹气检测,驾驶员酒精含量为60.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于是执勤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通过查询得知,驾驶员刘某杰早在2018年12月3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博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五中队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本次,民警对刘某杰驾证暂扣期间驾车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有些驾驶人朋友认为
只要不是在一年内“二次酒驾”
就不算“二次酒驾”
蜀黎告诉大家
只要有一次酒后驾驶处罚记录
在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再次被查获饮酒驾驶
都属于“二次酒驾”
对于“二次酒驾”,会面临什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
喝酒和开车这两件事请划清界限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千万别尝试